大规模建立之前,这里是就是东亚地区规模最大的铸炮厂了。
陈贞慧提出,卜加劳厂必须由大明兵工公司全资收购!
这一点,不容转圜。
当然,也不亏待葡萄牙人,之前的工匠都可以留用,包括经理人,也可以先聘请留任一两年,而且兵工公司出资三万两,对于大明而言,这实在是小钱,但对于铸炮厂的股东们来说,已经不少了。
除此之外,葡萄牙在澳门地区修建的炮台等设施,也归大明朝廷所有。
最后,关于两国外交问题,澳门,准确的来说已经是壕镜了,收归大明以后,葡萄牙方面可以在大明的自贸区设立公使馆,派驻公使来交通两国关系和贸易。
但前提是,公使人员必须有“绿卡”,一样要遵守大明律法,且公使馆的用地需要自己去市舶司拍卖租赁。
两人又唇枪舌剑的谈判了三天后,瓦希基觉得,嗯……好像也还不错。
虽说看起来,葡萄牙人受到的限制比以前更多了,必须要遵循大明的法律,还要纳税,并且公司股份也要让出三成。
但他们却获得了在大明内地自由行动的能力,可以像大明商人那样投资。
瓦希基突然想到,诶,如果葡萄牙先把这个条约签下来,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抢先荷兰、西班牙、英国一步,提前增进和大明的贸易关系。